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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妇联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精神2014年工作要点

来源:四川妇联网 更新时间:2014-03-10 14:49:00 点击: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及《四川省依法治省2014年工作要点》的总体要求,特制定省妇联2014年工作要点。

  一、 工作主题:深化妇女普法教育 携手共建法治四川

  二、工作目标:进一步增强广大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其依法表达诉求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实际能力;进一步增强妇联干部法治理念,提高其依法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尊重和保障妇女权益的法治观念,推动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和保障妇女权益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三、工作措施

  (一)围绕“四川省妇联巾帼维权行动”,推动妇女法制教育和维权工作。 今年3月,省妇联在全省启动“四川省妇联巾帼维权行动”,通过实施维权理论研究计划、源头维权参与计划、维权网络建设计划、法制宣传教育计划、维权服务关爱计划、队伍素质提升计划,强化对妇女群众和妇联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同时向全省妇女发出“法治驻我心 维权见我行”倡议,引导广大妇女争做法治文明的传播者、遵纪守法的践行者、社会稳定的维护者,通过成立“四川省巾帼维权行动女律师服务团”及“妇女维权社区行”活动,推动全省妇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妇女维权工作。

  (二)抓活动,增强广大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一是开展法制宣传主题活动。各级妇联要继续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抓住“三八”节、国际禁毒日、消除对妇女暴力日、法制宣传等节日契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开展“深化妇女普法教育,携手共建法治四川”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创作公益宣传广告和法制书画、编排法制文艺作品、编印普法教育系列丛书、开发法制宣传产品等形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趣味性、通俗性和实效性。二是开展“法律大讲堂”巡回宣讲活动。各级妇联借助“四川省巾帼维权行动女律师服务团”的律师、法律工作者、高校法学院师生等专业志愿者的力量,开展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七进”活动,面向妇女及家庭成员,举办 100堂法律知识讲座。三是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移动电视等媒体的作用,积极争取《四川法制报》等媒体支持,开辟“依法治省——巾帼在行动”专栏,同时发挥妇联系统现有各类媒体在普法宣传教育中的作用,构建具有浓厚地方特色、服务方便基层妇女、覆盖广泛的妇女法制宣传新格局。四是创新活动载体。积极发挥“妇女之家”、妇女维权站(点、岗)、12338妇女维权热线的作用,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心理疏导、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活动。继续做好“家”字文章,引领妇女积极参与“平安家庭”、“五好文明家庭”、“双合格家庭”等创建活动,积极探索和推广妇女信访代理制和协理制。同时将普法宣传教育作为妇女干部学校、远程教育、妇女网络、家长学校的教学内容。

  (三)抓培训,提高妇联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一是在广大妇女干部中深入开展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妇联干部全面掌握法律法规政策、依法开展妇联工作的能力与水平。二是把法律学习纳入妇联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任务,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必要内容,采取脱产学习与在职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使妇联干部普遍接受法律知识轮训和专题培训,并将各级妇联干部学法用法列入年度考核。三是坚持妇联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做到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引导妇联干部将所学法律准确运用到参与立法、制定政策的源头维权中,运用到监督执法和推进政策落实的过程中,运用到促进妇女发展、维护妇女权益的实践中。

  (四)抓调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各级妇联要就妇女热点难点问题、妇联重点工作进行1-2次专题调研,全面了解掌握妇女群众的需求。二是通过创新信访接待方式,采取走出去、沉下去、主动上门的方式,解决妇女信访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三是着力推行领导干部接待制度,建立妇女民意民情报告及处理制度、信访跟踪服务制度,有效解决妇女的现实问题。四是在基层探索建立家庭纠纷专业调解中心、妇女儿童合议庭、妇女儿童维权站点,为妇女群众就近提供便捷的维权服务,同时升级拓展12338妇女维权热线服务功能,使广大妇女通过“12338”维权热线得到更多内容的服务和帮助。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保障。今年初,省妇联成立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权益部。各级妇联组织也要有相应机构,制定本地区年度工作计划,同时争取财政支持,安排专门工作经费。

  (二)实施分类指导。各级妇联要围绕党政工作中心和妇联工作重点,针对本地区实际情况和不同人群的具体特点和特殊需要,因地制宜地选择工作切入点和侧重面,把对妇女群众的法制教育工作的重心放在基层、放在家庭。

  (三)加强队伍建设。各级妇联在不断提升妇联干部队伍的法律素质和工作能力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壮大妇女普法工作力量,注重发挥妇联团体会员单位和法律工作者、专家学者、志愿者的积极作用,面向基层、面向妇女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形式丰富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四)健全考核机制。各级妇联要把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精神工作纳入妇联工作的考核内容,建立规范、有效的考核评估办法,通过阶段性检查、专项督查和年度考核,树立典型、推广经验、推动工作。

  四川省妇联

  201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