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困难职工群众送温暖工作的求,确保春节期间困难群众温暖过节和社会和谐稳定,我市各级妇联组织在元旦、春节期间积极开展了“暖冬行动”,为困难群众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截止2016年2月2日,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在前期摸底、严格把关、准确核定救助对象(包括贫困母亲、生活困难的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优抚对象、老党员、基层妇联干部、三孤人员等)的情况下,广泛筹措资金和物资,向246名救助对象发放了慰问金13.5万元,向1380名救助对象发放了1728 件、价值11.42万元的粮油、棉被、衣服等物品。